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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清河湾中学关于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 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7    作者:清河湾中学

清河湾中学关于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

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上海市十三五”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师个人信息更新工作

如教师个人信息未补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两项内容,请于

4月2日-8日更新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4月9日-13日各校级、区级管理员确认已更新培训教师个人信息。

(如果已经在20179月完成个人信息确认,可以忽略以上工作。)

二、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表:

工作任务

时间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415日-418

校级初审

419日、20

班级条件调整

423 1700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424日、25

校级二次审核

4261700

班级审核

427

培训开班

5月起

请师训专管员做好通知、宣传、动员工作,师训管理员做好本校应参加培训教师(含外借教师)的基本信息审验、核查工作,并告知参训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等事宜。

市级培训学分量化表

培训层级

市级培训

学校类别

师德与素养

知识与技能

普通学校教师

3

3

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教师

2

3

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

1

1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蔡慧慧老师联系电话: 69711381

关于市级学分认定:

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均需上报市教委人事处,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审核同意后,此类人员的培训方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由市里统一进学分。

补充通知:

请通知参加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的老师,尽快上平台完成课程评价。


清河湾中学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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