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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青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2    作者:清河湾中学

青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单位:

按照《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区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年9月组织2017年度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局党政会议精神,凸显教育综改方向、把握“立德树人”的主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二、2017年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共设重大研究项目5—10项,重点研究项目30项,一般研究项目100项,青年教师课题50项(负责人与成员35周岁以下)。重大研究项目原则上由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和资深教育研究人员申报,须有团队的架构,回应青浦教育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核心问题和关键问题,结合教育综改的引导,把握“立德树人”的主旨,启动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项目推进教育转型、提高教育质量;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主要致力于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

三、经费资助。重大研究项目,每项5万元;重点研究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研究项目,每项1万元;青年教师课题,每项2000元。

四、项目(课题)研究时间。本年度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青年教师课题要求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计算。

五、重大研究项目应填写《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其他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人应填写《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六、项目(课题)立项通过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评审、区教育科研项目审定委员会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课题)研究立项通知和下拨研究经费。

七、项目(课题)一旦立项,重大研究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由区教科室直接管理,一般研究项目和青年教师课题委托学校教科室管理,每个项目(课题)都要进行开题会、中期汇报会、结题鉴定会。研究项目(课题)经费由项目主持人负责,遵照学校的财务制度,依据《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进行合理使用。

八、除青年教师课题之外,各学校的项目(课题)送报数为本校教职工人数的5%(其中重大研究项目申报不占送报数),学校教科室主任应在对项目(课题)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青年教师课题各学校可以申报1—2个。各学校申报人的项目(课题)申请书应由所属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教科室主任统一送报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科中心。申报人需交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申报书与活页分开装订。

九、项目(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2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之前没有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

十、各学校受理申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各学校向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科中心文萃楼201、202集中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联系人:张卫平、朱敏,电话: 59718127、59718157。电子材料(含“申请书”与“一览表”)以学校简称为文件名打包后通过RTX传给朱敏老师(“申请书”文件名格式:学校简称-姓名-课题名;“一览表”文件名格式:学校简称)。

十一、本次申报工作需要申请人在指定网站登录相关信息,网站仍在测试阶段,将于9月中旬在RTX群中另行通知具体地址。

十二、本通知和《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青浦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2017年区项目学校申报一览表》可从青浦区教育局通知网站下载。

                                      青浦区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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