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2016-2017)青浦区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活动
青浦区微课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配合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和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展,探讨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一种新方法,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给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较为丰富的学习资源,实现教育优质资源的均衡。
二、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青浦区教育局为指导单位,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信息中心为承办单位,由各基层学校组织教师参加。
三、微课作品要求
1. 微课的定义
“微课”是指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
2. 微课的类型
主要类型包括:知识讲授型、解题演算型、问题答疑型、创意实验型、学习活动型等。
3. 参评对象
中小幼教师,并进行分组:幼儿园、小学组、中学组(含职成校)等。
4. 报送要求
微课应提供教学视频和资源描述信息(名称、适用学科章节、知识点、简介),具体要求如下:
1) 微课视频
视频时长:3~8分钟之间,最长不得不超过10分钟;
上传格式:pdf、asf、avi、mpeg、mov、mp4、3gp、rmvb、rm、mkv;
视频质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 720×576,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 1024×576。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晰。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递交微课时按表单要求填写信息,并愿意共享,并简要介绍微课内容、特点、解决的问题、预期效果或反思,字数300字以内。
2)递交方式:
本届活动所征集的微课作品通过报名网站上传,地址:http://pbw.qpedu.cn/(用户名:用户中心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
作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3)联系方式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301号
联系人:许众芳
联系电话:69711367/18930669251
四、 注意事项
1. 参加本次活动的微课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作品中引用的资源需注明出处和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有关法律责任自负。
2. 作者在同意授权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的前提下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3. 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按照参评作品总数为基数
一等奖 20%
二等奖 20%
三等奖 30%
总计获奖比例 70%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7年9月
版权所有 上海市教育学会青浦清河湾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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