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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17-11-09    作者:清河湾中学
 

第一条:教师进入课堂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应带齐基本的教学要件,做到四有:有教材、有教学设计、有教学备件、有所教班级学生名单。

第二条:课前候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教室门口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候课情况,督促未进教室的学生迅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第三条: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走上讲台,目光巡视全体学生,说:上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行礼,学生齐说老师好后,教师还礼说:同学们好,学生在班长坐下中入座。(行礼过程中,气氛应庄重,态度要亲切。注意四看”)

第四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课状态。提问时要照顾到好、中、差。问题要有梯度,不能只提问几个尖子生。

第五条:教师上课有饱满的精神,严格管理好课堂纪律,做好组织教学工作,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全责。对学生违犯课堂常规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第六条:教师要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教师在课堂上要使用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要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如果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

第七条:教师要重视教学设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教师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恰当分配课堂时间(课堂教学中学生活动不少于1/3的课堂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协调一致。

第八条:下课铃响后,不拖堂,教师应立即结束并说:下课,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老师再见,教师向学生说:同学们再见。如有人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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